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,充分发挥美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把更多美术元素、艺术元素应用到日常生活,更好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,彰显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辽宁风貌,彰显辽宁的文化特色和独特魅力,推动艺术设计行业与辽宁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,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定于2024年10月底在沈阳举办“为生活而设计——辽宁省第二届艺术设计作品双年展”。现就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。
2024年10月末至11月上旬
沈阳大学美术馆
展览以“为生活而设计”为主题,注重发掘探索美术设计与当代生活融合发展的多种可能性,充分体现人与自然、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与发展,能够反映出美术创作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需求。
面向全省征集原创作品,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(包括个人和团队作品)。其中,服装设计类限1套(3件以内)作品。
(一)创作年限
投稿作品应是2022年“辽宁省首届艺术设计双年展”之后创作的作品。已入选国家级展览作品不在投稿范围。
(二)作品类别
1.平面设计;2.工业设计;3.环境艺术(含建筑艺术);4.服装设计;5.工艺美术:含玻璃、金属、纤维、漆器、首饰、雕刻、编织、陶瓷;6.艺术与科技:含实验艺术、装置艺术等(作品可以影像手段展示);7.公共艺术:公共设施、陈设艺术等。
(三)作品要求
1.作品要聚焦主题,回应时代命题,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,注重提升作品的艺术水平和质量,把握学术性、多样性、创新性原则,发挥美术作品启迪心智、温润心灵、引领风尚、美化生活等方面的作用,以艺术创新创造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2.初评投稿作品以视频或图片格式提交,同时应附《作品登记表》。视频、图片等文件均以“作品类别+作品名称”命名,不得出现作者相关信息。投稿作品统一由各送选单位报送,不接受个人送件。
⑴ 视频。展示视频时长3-5分钟,视频中不能出现二维码、公司logo等涉及到版权问题的内容。视频文件为MP4格式,200M以内,分辨率1280×720,幅宽比16:9。
⑵ 图片。体现作品设计理念的图片4-6幅,如平面图、效果图、模型照片、装置照片、环境设计现场照片、服装展示现场照片等,JPG格式,每幅图不少于2M,像素300ppi,不带水印LOGO,画质清晰。
⑶ 作品报名表。填写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。
3.进入复评的作品需提供符合印刷质量的文件,用于宣传和出版,作品图片文件以JPG格式提交。
4.所有参评作品,由展览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、复评,最终确定参展作品。
1.初评。投稿作者将视频、图片及《作品报名表》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u盘形式存储,建立投稿作品文件夹,统一命名规范为“作品类别+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”,报送至属地各市美协、省直相关单位及艺术类相关院校等送选单位。由各送选单位负责汇总整理,并填写《辽宁省第二届艺术设计作品双年展作品信息汇总表》,邮寄至辽宁省美协,邮编:110003,收件人:王冬,办公电话:024-22857810,邮件注明:为生活而设计——辽宁省第二届艺术设计作品双年展。收件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2日,以收件地邮戳为准。为避免文件损坏,请务必确认u盘中相关文件可正常打开后再寄送。作品初评结果将在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,同时向各送选单位反馈。
2.复评。进入复评的作品由各送选单位统一报送作品原件,收件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:00-16:00,地点为沈阳大学美术馆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投稿资料不退。复评未入选作品实物不接受单独退件,待展览结束后与参展作品一并退件(平面图板等资料类作品不退件)。作品复评结果将在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,同时向各送选单位反馈。
1.参展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。
2.主办单位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证书,每位入展作品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3.参展作品实物在展览结束后,由各送选单位统一取件退还作者。本次展览,主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负责作品退件,由各送选单位协商作者本人承担送退件费用。
4.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5.严禁使用模仿、抄袭他人、复制已有作品参展。作者需保证对参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,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6.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《辽宁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》。
辽宁省美术家协会
2024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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